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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2 15:08:11 来源: 作者:
2021年3月18日永和县供电公司职工王三良在交口乡下坡里村变压器进行线路检修时不幸触电身亡,事故起因为“该村变压器发生故障,导致一作业员工触电死亡”事故。依据现场了解得知,王三良系违章作业:现场进行维修作业时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亦未安装地线措施。
事故发生后,永和供电公司应按照程序,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并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处理工亡人员丧葬及其家属善后事宜。然而,恰恰相反,永和供电公司将此事件隐瞒了下来,未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也未对外公布!最后以180万元的“赔偿”价格,达成一致,工亡事件才算“息事宁人”。死者于3月22日在本村下葬,王三良祖籍安徽人士随祖迁于永和县现年43岁出生于永和县桑壁镇署益村,在家排行老三,家有一儿一女,儿子19岁女儿8岁,3月21日本刊来到永和县电力公司就此事想做进一步了解,电力公司保安让电话联系牛强强副经理,结果该副经理听说此事后立马挂断电话,此后该经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拨通该公司曹建斌总经理电话,但是曹经理电话同样无人接听,无奈本刊来到永和县应急管理局将此事反映给该局高主任,高主任称没有接到相关上报,随后就此事多次联系高主任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相关文件应急管理局不做任何答复也不接受任何反映!
早在2011年《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布。条例规定,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情况。如构成瞒报谎报,由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其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
条例将电力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等级划分考虑的指标主要是事故造成的电网减供负荷数量、供电用户停电户数、电厂对外停电以及发电机组非正常停运的间等。直辖市6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为特别重大事故。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