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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6 11:47:14 来源: 作者:
10月3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电力交易拟在12月试点进行,交易电量规模暂定为2亿千瓦时(含)以内。
据悉,此次交易由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我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交易主体为4家准入发电厂、13家准入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价为通过直接交易形成的市场化电价,即为电厂侧直接交易结算的上网电价(含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交易结束后,由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结果。
此前,省工信厅已印发《海南省电力直接交易暂行办法》,对交易电量规模、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方式、价格机制、交易流程等进行了规定,明确当年直接交易电量约占上一年度全省工商业销售电量的10%,当前海南省只开展年度交易。